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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源协议、开源贡献协议与OpenHarmony

开源软件显示其“低成本”、“自由”、“透明”等优势的同时,需要很多的程序员、开发者参与贡献才能蓬勃发展。所以,如果程序员、开发者们的利益没有保障,那么大家参与的动力就没法持续,也会影响程序员的创造激情,因此世界上现在有 60 多种被开源促进组织(Open Source Initiative)认可的开源许可协议来保证开源工作者们的权益。

开源协议规定了你在使用开源软件时的权利和责任,也就是规定了你可以做什么,不可以做什么。开源协议虽然在全世界范围内不一定具备法律效力,但是却是所有参与者的基本约定与管理规范,当涉及软件版权纠纷时,开源协议也是非常重要的证据之一。

我们阐述开源相关事项,对世界上主流的开源软件协议需要有些基本的了解与熟悉。

GNU GPL(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,GNU通用公共许可证),只要软件中包含了遵循 GPL 协议的产品或代码,该软件就必须也遵循 GPL 许可协议,必须开源免费,不能闭源收费,因此这个协议并不适合商用软件,,但是其具备很强的自动传播扩散能力。遵循 GPL 协议的开源软件数量极其庞大,包括 Linux 系统在内的大多数的开源软件都是基于这个协议的。GPL 开源协议的主要特点包括复制自由,允许把软件复制到任何人的电脑中,并且不限制复制的数量。传播自由,允许软件以各种形式进行传播;收费传播,允许在各种媒介上出售该软件,但必须提前让买家知道这个软件是可以免费获得的;因此,一般来讲,开源软件都是通过为用户提供有偿服务的形式来盈利的;修改自由,允许开发人员增加或删除软件的功能,但软件修改后必须依然基于GPL许可协议授权。

 GUN LGPL(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,GNU 宽通用公共许可证)LGPL 是 GPL 的一个衍生版本,也被称为 GPL V2,该协议主要是为类库设计的开源协议。LGPL 允许商业软件通过类库引用(link)的方式使用 LGPL 类库,而不需要开源商业软件的代码。这使得采用 LGPL 协议的开源代码可以被商业软件作为类库引用并发布和销售。但是如果修改 LGPL 协议的代码或者衍生品,则所有修改的代码,涉及修改部分的额外代码和衍生的代码都必须采用 LGPL 协议。因此LGPL协议的开源代码很适合作为第三方类库被商业软件引用,但不适合希望以 LGPL 协议代码为基础,通过修改和衍生的方式做二次开发的商业软件采用。

BSD(Berkeley Software Distribution,伯克利软件发布版)协议

BSD 协议用户可以使用、修改和重新发布遵循该许可的软件,并且可以将软件作为商业软件发布和销售,前提是需要满足几个条件即如果再发布的软件中包含源代码,则源代码必须继续遵循 BSD 许可协议;如果再发布的软件中只有二进制程序,则需要在相关文档或版权文件中声明原始代码遵循了 BSD 协议;不允许用原始软件的名字、作者名字或机构名称进行市场推广。BSD 对商业比较友好,很多公司在选用开源产品的时候都首选 BSD 协议,因为可以完全控制这些第三方的代码,甚至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修改或者二次开发。

Apache 许可证版本(Apache License Version)协议,Apache 和 BSD 类似,都适用于商业软件。Apache 协议在为开发人员提供版权及专利许可的同时,允许用户拥有修改代码及再发布的自由。很多热门的项目 都是基于该许可协议研发的,程序开发人员在开发遵循该协议的软件时,要严格遵守这些条件:该软件及其衍生品必须继续使用 Apache 许可协议;如果修改了程序源代码,需要在文档中进行声明;若软件是基于他人的源代码编写而成的,则需要保留原始代码的协议、商标、专利声明及其他原作者声明的内容信息;如果再发布的软件中有声明文件,则需在此文件中标注 Apache 许可协议及其他许可协议。OpenHarmony采用的就是“Apache License Version 2.0, January 2004”,本节最后我们来阐述。

MIT(Massachusetts Institute of Technology)协议。目前限制最少的开源许可协议之一,比 BSD 和 Apache 的限制都少,只要程序的开发者在修改后的源代码中保留原作者的许可信息即可,因此普遍被商业软件所使用。

世界上的开源协议有上百种。如何选择开源协议,特别是公司、团队层面的商业软件开发,对所依的技术开源软件源头协议的了解最为重要。

License(授权协议)License是很多人容易忽略的一个问题,因为公司里面开发的软件基本上都属于商业软件,而很多时候开源协议商业是有冲突的,比如GPL和商业软件是严重冲突的。GPL明确规定如果某个软件产品使用了某个基于GPL协议的库,则这个产品必须也使用 GPL协议发布。因此,一旦发现某个开源项目是遵从GPL协议的,即使功能再强再好用,商户化运作也比较困难。由于GPL对于商业软件太不友好,GNU组织又发布了LGPL协议。这个协议相对GPL来说,宽松了一些商业软件在不修改代码的前提下,可以在产品中使用LGPL的开源库。比较适合商户化的开源协议包括BSD、MPL、Apache、MIT。这些协议不但允许项目的使用者使用开源库,还允许对开源库进行修改并重新分发。另外,有些开源软件使用公共域授权,对软件的使用者不作任何限制;当然没有任何限制和规则,是很难发展成主流的。前面提到的几种协议都是知名协议。还有少数开源项目不是采用知名协议,而是自己独特的协议。  

技术层面的因素,这个我们所开发的软件密切相关,考量的因素包括支持哪些平台、编译器,安全性等。开发者人气情况,比如知名软件公司是否采用,采用本开源协议的软数量,网络上的评价,新功能的推出情况,提交bug的响应速度等。

OpenHarmony选择的开源协议主要是“Apache License Version 2.0, January 2004”。通过我们前面的综合分析可以得出,实际上是“Apache License Version 2.0, January 2004”便于商业发展、同时兼顾了规范管理、现有不少世界级应用软件在使用,人气非常旺等优势,所以OpenHarmony才选择了它。

根据网络公开材料整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