非法证据排除程序
非法证据排除程序
在法庭调查过程中,被告人有权提出其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意见,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证据。根据《刑事诉讼法》第五十六条规定,采用刑讯逼供的证据是非法的,因此被告人可以要求排除这部分证据。这一程序包括启动程序、法庭初步审查、控方证明、双方质证和法庭处理等步骤。
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
启动程序是指在法庭调查过程中,被告人提出非法取得证据的意见,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证据。一旦启动程序后,法庭就会进行审查,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来处理这些非法证据,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和合法性。
非法证据排除的步骤
除了程序的启动外,非法证据排除还包括控方证明、双方质证和法庭处理等步骤。控方需要证明相关证据的合法性,而双方可以就证据的有效性展开质证,最终由法庭做出裁决。这些步骤都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如何提出非法证据排除
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非法证据排除动议。在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后到开庭审判前的时间内,被告人可以提出非法证据排除的要求,以确保审判的公正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