JAVA SE(第三天)( 方法的定义、类和对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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目录
方法的定义
方法定义的注意事项
类和对象
定义类
局部变量、全局变量
方法的定义、类和对象
方法的定义
方法的定义:先定义 后调用//无参无返回值的方法public static void 方法名(){ 方法体;}类名.方法名(); 调用//无参有返回值的方法public static int 方法名(){ 方法体; return 1;}类名.方法名(int类型变量); 调用//有参有返回值的方法public static int 方法名(int a){ 方法体; return a;}类名.方法名(int类型变量); 调用//有参无返回值的方法public static int 方法名(int a){ 方法体;}类名.方法名(int类型变量); 调用
方法定义的注意事项
public static int 方法名(形参int a){ 方法体; return a;}public static void main(arg []){ int aa =0; 方法名(aa);} 1.实参和形参 其中aa就是实参,a就是形参。 形参:方法定义中的参数,等同于变量定义格式,例如 int a. 实参:方法调用中的参数,等同于使用变量或常量,例如10,a,b。2.方法不能嵌套定义,是平级关系3.方法的重载: 指在同一个类中定义多个方法之间的关系,满足下列条件的多个方法,互相构成重载。(与方法调用无关) ①多个方法在同一个类中。 ②多个方法具有相同的方法名 ③多个方法的参数类型不相同,类型不同,或数量不同 ④注意方法的重载是不看方法参数的名称和方法返回类型。4.对于基本类型的参数,形参的改变,不会影响到实参数的值。 对于引用类型的参数,形参的改变,会影响到实参数的值。
类和对象
类和对象的数据类型,类是具有相同属性和行为的一组对象的集合。类的组成(属性和行为)。
定义类
1.定义类2.定义成员变量3.定义成员方法(其中的构造方法就是用于创建对象)
局部变量、全局变量
1.在同一个方法中,不允许存在多个相同的变量名称。2.局部变量和全局变量名称相同没有关系,方法中需要调用全局变量,用this.变量名。(this 指的就是被调用的对象本身)public void work(){ Student s = new Student(); int i = 0; int age = 0;}在调用完work()后,会直接销毁s、i、agenew 出的Student对象 再单独的GC线程清理时,GC会清理在堆内存中不可用的对象。
成员变量位置 :类中方法外。 存在堆内存中,有默认初始值。随对象存在而存在,消失而消失。局部变量位置 :类中方法内。 存在栈内存中,无默认初始值,先定义赋值后使用。随方法调用存在而存在,调用结束消失而消失。在方法中传递的形参也属于该方法里的局部变量